教字[2019] 91 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新时代教师“回归本分”,促进教书育人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依据《衡水学院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院政发[2013]103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评选标准
(一)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巴黎圣日耳曼赞助商乐鱼,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强涟屠枋ト斩拗汤钟隳事巴黎圣日耳曼赞助商乐鱼心、责任心。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衡水学院教师职巴黎圣日耳曼赞助商乐鱼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2018-2019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且近3年内连续承担教学工作。
(三)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寓育人于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学生满意。
(四)在教学中关注学生的思想和品德,能经常深入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社会实践及科研活动,成绩突出。
三、评选比例
按照评选比例为2018-2019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教师数量的10%(四舍五入),进行评。萍霰ㄑI蠖。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部)根据评选标准自行评。姥〗峁诒镜ノ还竞筇峤唤涛翊。
3、教务处汇总整理,提交学校审定。
4、对当选教师授予“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请各教学单位于 2019年 6月 28日 前,将《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一)1份,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资料(附件二)1份,纸质版盖章签字提交墨香馆(127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
联 系 人:张 娟 李永霞
联系电话:6016317
附件一:衡水学院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附件二:衡水学院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资料清单
教务处
2019年6月21日